最近一段时间有几个客户刚帮助他们把网站平台搭建完成没几天,就有客户向我反应收到了“网络品牌争议通知函”的邮件通知,并且相当着急似的问我应该怎么办。我很理解客户在着急什么,因为通知函上面写的内容确实能引起一个公司不小的“恐慌”。下面是通知函的一部分内容:
别说接触客户较少的客户那边不懂,就是我刚开始收到这种东西也感觉不太对劲,但收到的多了就感觉出不对来了,经过我仔细的研究,上面所说的“网络品牌”实际上就是一种通用网址、中文域名什么的。手法跟以前的“中文网址”差不多。都是借保护公司品牌之名,要求被保护单位尽快注册。不然就被比人注册去了,公司品牌就得不到保护了。
不过这次名头是换成了“无线网址”,也就是手机上网用的网址。
而发通知函的公司,也确实是被“CNNIC”授权的正规公司。
这是一种销售的手段,是一种压迫式营销,威胁式营销。就是逼宫。
先把你的品牌注册好了,或者准备注册了,你不要就卖给别人了。当然他们是好心,让你优先注册。
很高明啊。但是对有些大公司或许有些用。
但是对一般的公司,哪里保护的过来呢。
再说别人把你在工商那里注册公司名拿去了又有什么用呢。又不是大公司的品牌,可以抢注了待价而沽。
今天这个机构要求保护你的品牌,明天又有那个机构冒出来。
但这个品牌对企业到底有多少价值呢。
真正有价值的公司,只要被人记住一个名字就找得到了吧。
我的态度是你爱给谁注册就注册去。
注册去了也没用。既卖不了钱。要冒充公司的名义去招摇撞骗,恐怕也只有傻瓜会上当吧。
验人总归要看身份证的对吧,看公司不能光凭一个网址的。
单位里的人主要担心别人使用这个域名去骗人,这个就算别人被骗了也不用我们负责的吧。
还是用别人真的抢注了我们单位的网址,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,要每年交钱的。
一边的骗子不会这么傻,把自己的套进去吧,所以基本上这类事情都是假申请,假注册的。
遇到这种事情,不听,不信,不管,别人就拿你没办法了。真遇到事情了,法律解决。没有主动骗人,没啥事。
PS:最后感叹一下发出类似这种“通知函”的公司:真被你们的无耻销售手段和厚脸皮折服了!! 一家济南的破公司估计就没几个人,整的还跟国务院通知似的。还一个域名一年1000多,还一注让注最少5年,何止是坑爹,简直是坑爹啊。别以为搞互联网的就先进了,你们靠这种销售手段赚钱和骗子有什么区别? 人人都不是傻瓜,即使客户现在不懂也有明白的那一天,你们以这种不正当手段搞下去是生存不了长久的。